4月18日,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
即日起:
1、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购买新房,可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政策;
2、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
3、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
另据4月19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通知,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原文如下:
加入购房群,在线了解项目一手信息
确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