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购房无疑是一个人最重大的财产支出,但居住期间或可出现房产证丢失、加名、赠与等情况,乐居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各类文件、公告,为大家汇总解答房产“五大问题”,仅供参考。
问题1:若是房产证遗失,该如何补办?
房产证补办流程:首先由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打印房产信息;其次前往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6楼1605房登注销公告,等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权利人带再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海甸岛怡心路9号二楼或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不动产窗口(需线上预约)申请办理补证业务,如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
问题2:已购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夫妻加名?
首先:产权人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若无土地证、土地分割证明的请到国土大厦一楼窗口或海甸岛怡心路9号二楼受理大厅查询出具土地登记卡)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或海甸岛怡心路9号二楼受理大厅)办理房地关联。
其次: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或土地信息登记卡)、房地关联证明到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负一层不动产窗口申请办理夫妻加名业务。
再者:办理夫妻加名不涉及缴纳税费。
最后:如房产有押在银行,需出具同意函,在办理夫妻过户后办理变更业务。
问题3:海口的房产是否可以赠与外省户籍的父母?
直系亲属赠与不受限制,根据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要求,赠与的住房,不受住房套数限制,可以凭赠与合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等手续。赠与方已赠与非直系亲属的住房套数,仍视为赠与方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
问题4: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到哪里办理?
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带上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或者海甸岛怡心路9号二楼办理查询土地登记卡和房地关联。
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分割证(或土地证原件或土地登记卡)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买卖双方到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申请过户应提供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转让方为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夫妻双方到场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如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转让方为个人所有的需到场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最后是进行二手房备案,完税,不动产过户。
问题5:房产贷款未还清,是否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办理过户?
离婚析产需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前往海甸岛怡心路9号二楼不动产窗口预审,预审通过后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本,非住宅550元/本。按揭期间需还完贷款或取得银行同意且配合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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