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在日常生活中,在办理某些事项时需提供一堆证明,如申请公租房时或需提供无房证明,即便有了房,也可能会产生丢失等情况。本期一起了解购房者经常遇到的三种“棘手情况”。
问题1:无房证明如何开具?
个人、单身、有曾用名、夫妻双方(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可以使用身份证原件直接在自助机上面打印;(未成年人可以手动添加身份证号和姓名);
有曾用名或者没有带齐身份证原件可以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8号窗口拿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打印。
问题2:将房产赠予后,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
办理过户所需材料:买卖方持身份证原件(如有未成年子女的需由监护人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关联、房子及土地无查封、无低押,土地是出让地)、网签备案合同、完税发票等材料至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负一层不动产窗口办理(需提前在海口12345微信公众号或椰城市民云app海好办预约)或海甸岛怡心路9号二楼不动产窗口(现场取号排队)办理,低押状态下需解除低押或银行开具同意办理的材料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问题3:房产证登记子女的名字,车库的房产证丢失了该如何补办?
遗失补证流程:首先,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打印房产信息;其次,再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6楼1605房登注销公告;再者,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权利人再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申请办理补证业务。如孩子未成年则有监护人代为申请,如孩子已成年,不能到场申请,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结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整理,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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