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个人及配偶无公积金贷款
2、个人无公积金贷款担保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4、购买高层自住商品房4年内,或购买多层自住商品房3年内,或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年内,以购房合同或发票为准。
二、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本人银行储蓄卡(存折);
3、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4、不低于房款20%的购房款发票;
5、配偶、子女或父母同时提取,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关系证明、银行储蓄卡(存折);
6、购买异地住房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与购房地在同一城市的提供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证明或户籍证明。
三、办理流程:
柜台受理→审核→办结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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