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知识 | 南京二手房夫妻间过户办理怎么办?正确操作步骤来啦!

乐居买房2022-03-01 10:09:15

办理条件

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协议、约定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房屋所有权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验),双方的约定、协议;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备注:

1、自行约定的,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办理流程

1、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

2、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

3、审核制证;

4、交费领证(三楼36号发证窗口)。

办理地点

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鼓楼区华侨路35号

电话:025-8472508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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