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目前家庭有一套住房(全款),还有一套是对象和别人共有的,卖不掉,现在想再买一套,请问可以申请公积金么?有没有计划把共有住房不列入已有套数中?
答: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申请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问:灵山卫街道学院路附近有没有新建小学计划?
答:根据《灵山卫控规大纲土地利用规划》,在瞭望山路以东,东岳东路以北规划新建一所小学,项目拟提报2023年区固投计划。
问:以孩子名义市区买房,按照现在政策是可以提取父母账户公积金余额作为孩子购房首付款,请问以后可不可以每月提取父母公积金余额给孩子还商业贷款?
答: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支持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目前,青岛市提取政策规定,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购房产权人为子女,购房确权后,父母暂不能按购房、还贷方式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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