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深圳购房政策有这11处“变化”

南方+2023-10-23 09:25:57

日前,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据收集到的深圳二手房在实际交易中与此前的不同之处,整理出深圳购房政策的11处 “变化”。

这些变化包括关于社保/个税的认定,夫妻离异购房、夫妻房产权利人变更、房产赠与等,具体如下:

一、港澳可以购买商业办公用房。

二、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42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 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三、非深户居民(含已婚、单身、离异)近5年半内出现不超过6个月的断缴,但近66个月内 缴纳社保满 60个月的,具备购房资格。

四、 在我市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前在我市累计缴纳42个月有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 或社会保险证明,如落深户满3年,家庭在本市限购2套住房;落深户不足3年或单身,在本市限 购 1套住房。

五、 在我市退休的,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66个月内在我市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 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或退休前任意60个月及以上的时间段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 险证明,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六、个税和社保可叠加。社保和个税可以交叉叠加一起累计,个税0申报也算正常。如: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年6月至今缴纳社保属正常。

七、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可以单独登记任何一方名下,也可以夫妻联名。

八、离异人士再婚或者复婚(即当下是已婚状态),不再追溯过往是否有离婚记录。(3年内再婚,即当下是已婚状态,不再追溯过往是否有离婚记录,符合购房条件可以购买)

九、夫妻更名可以更名到没有资质的一方名下。需要注意,产权为红本的状态才可以更名。

十、若赠与双方是父母、子女关系,受赠第一套房不需要购房资质。

十一、网签后、过户前,若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需要注销网签,重新进行资质审核。

2018年,周争锋律师参与研讨制定深圳市律师协会编写的《深圳律师办理二手房交易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为该指引二手房专业术语、律师接受买方咨询、律师接受卖方咨询、二手房诉讼常用证据和解除合同章节的执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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