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买房的时候,送面积是开发商最常见的销售噱头。销售人员除了介绍房产的优势之外,经常把赠送面积当作最大的卖点。因而我们经常会在楼书上和广告中看到这样的描述:
“含大量附赠空间,全飘窗设计,带超大尺度宽景阳台。”
“买下叠,送地下室,买上叠,送露台。”
买房送花园,送露台,送小院……真的是这样的吗?还有这样的好事儿?
其实,这里所谓的“赠送”,不是真正的赠送,真正的赠送是,我卖给你一间70㎡的房子,按照50㎡的总价卖给你,其中的20㎡是我送给你的。而开发商的赠送是,我本来只能建造50㎡的房子,但是我钻了政府面积测算的空子,偷偷多造出了20㎡,但这20㎡是不计入产权的,你将来卖的时候,也是没法按照70㎡来卖的。
关于赠送面积,只要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往往是两种可能:第一种是这种本来是没有这种规划设计的,却偏偏违规操作,属于违规行为;还有一种侵占公摊或公共部分。违规建设就有被拆除或处罚的危险,而赠送公摊或公共部分看起来是不用花钱,实际上购房人所出房款中是包含有这部分费用的,有时候购房人实际上可能会二次购买。
一旦有了所谓“赠送面积”,房屋的整体价格往往要比没有赠送面积高。而原本公摊或公共就属于购房人共同所有的,已经付过款了,再以赠送面积的名义出现时,房款就会再次有所增加,就等于是二次付款了。
开发商进行“赠送面积”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多赚钱,看起来是赠送,实际上是打着赠送的名义而抬高房价。
对于购房者而言,这部分赠送面积既办不了房产证,也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但是实际上出的房款中是包括这部分费用的。比如送庭院的房屋比不送庭院的房屋往往是要贵的,只是因为这部分送的面积无法走正规手续,所以隐藏在其他面积部分。
如果买带赠送面积的房屋,一定要注意是否写到了合同里,如果没写,一定要做好相关取证,避免交房时不能兑现,而自己却无证据可以证明当时的承诺。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赠送面积一般包括哪些?
一、露台
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二、飘窗
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一层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
四、阁楼
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五、地下室
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六、半封闭阳台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所以,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也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