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房的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和实践经验总结了三种,有违约型退房、不可抗力型退房以及无需理由型退房,具体的内容各位可以参考下文进行了解。
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若出卖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的,也可以成为购房者退房的理由。
二、房屋面积出现偏差
在验房时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子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购房人买了房子,房屋内不断漏水、渗水、墙体裂缝,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后,没有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且期满后超过一年,仍因为开发商或者出卖人的原因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仍未能交付新房,购房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则购房人就有权解除买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当发现开发商变更房屋结构、房屋的用途等行为,而未告知购房者,则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若是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受人是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项原因退房,开发商没有过错的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开发商都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例如:购房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又将此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则购房人就有权利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子又被开发商偷偷*押给其他银行,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有权利以此为由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退房来维护购房者的权益是不得已而为之手段,而且在要求退房时,购房者和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十分重要,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凭据,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十分细致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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