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序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积极创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吸引各类人才前来我省创业就业。三亚市结合当地住房租金水平、商品住宅价格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的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标准。其中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保障对象范围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三亚市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标准和发放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住房货币补贴有哪些?
住房货币补贴包括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二、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有哪些?
(一)拨尖人才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
(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
(三)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
(四)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五)申请购房补贴的,所购房屋须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限售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根据三亚市住房租金水平及商品住房价格等因素,每年可调整补贴标准。
三、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何时申请和发放?
(一)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即时受理即时发放;
(二)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即时受理,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住房货币补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四、哪些人才不享受住房货币补贴?
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本市享受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单位集资建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加入购房群,在线了解项目一手信息
确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