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是房产投诉案例的“高发区”,并且因为机构检测认定标准难统一、取证流程较长等问题,导致维权阻碍较多,进展普遍较慢。尤其是现在疫情大环境下,开发商为了准时交付往往对房屋质量把关不严,影响后续入住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
其中,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这两种情况,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如果房屋不需要修复,只是存在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贬值的损失。
律师建议,房主在房屋交付使用后, 一旦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合理维权: 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房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借助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最后如果还是协商未果,又涉及到赔偿问题, 房主就需要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具体来说,房主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1、与开发商协商;2、催告后找第三方维修;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4、解约退房。
买房是件大事,切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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