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传统风俗,还是现代社会风气,结婚买房已是苏州大部分人的共识,但随着现代社会高昂的房价以及年年增长的离婚率,夫妻之间房子的归属问题,带来的争议最多,不仅牵扯夫妻双方的利益,甚至牵扯的是双方父母的经济付出。
其实啊,在结婚之前买房的,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个要分情况具体来看的: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这一点尤为重要,不要相信所谓的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无效的说法。
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并以该方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并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5、如果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以孩子的名义登记,婚后不追加配偶的名字,贷款由一方父母偿还,房地产由父母单方面赠与,贷款由夫妻双方偿还,离婚时一般将房地产判定为登记方,但房地产登记方应向另一方补偿。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以其子女名义登记,婚后追加配偶姓名的,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这些是苏州常见的婚前房产归属分类,对于房产归属,婚前做好沟通及共同出资,日后分歧也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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