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武汉江岸区的拆迁户,已签了货币补偿的拆迁协议,现除了拆迁这一套房在武汉还有另外一套房,现想再买一套商品房,有没有购房资格?
答: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鉴于购房者为本市户籍,如购房者拆迁的住房已办理完房屋注销登记,具备在本市限购区域再购一套住房的资格。
买房人的故事| 换房“奇”遇记
武汉长江新区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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