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贷政策主要以2018年8月23日的《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11+2”区域认贷又认房,除此之外的全省其他区域则认贷不认房,如下图:
1、查房查大成都22区,查贷全国联网;
2、首套房:名下无房且从未有过房贷记录最低首付3成;
3、二套房:贷款已结清(无房有贷款记录/有1套无贷款记录/有1套有贷款记录)普通住房首付4成;有1套且贷款未结清,高新南+天府新区直管区首付7成,五城区、近郊五区、高新西区首付6成。
4、名下两次房贷记录未结清,或名下超过两套房,拒贷。
而成都的限售政策则是:
1、成都限购区域内购买新房、二手房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可转让;
2、人房比超3倍项目,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后可转让;
3、法拍房纳入限售管理,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5年免征增值税。
楼市在国家政策调控下,“稳步发展”是主趋势,“慢下来”才是硬道理,对于成都而言,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房住不炒”的基调是不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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